江南(中国)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2-11-22 浏览次数:214
一、贯彻落实院董事会执行局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二、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院纪检监察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干部、教职工进行勤政廉政、遵纪守律教育,增强干部、教职工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以及不正之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从行政处理的申诉,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上报董事会执行局审定。 五、对干部、教职工的招聘,招生、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进行监督。 六、完成院董事会执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