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晚自习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浏览次数:2285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晚自习管理的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规范学生晚自习管理,让学生走出宿舍,走向教室,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我院学生晚自习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现将学生晚自习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晚自习形式:

各学院根据学生专业特点,要求学生利用晚自习对专业课程和相关基础课程进行预习、复习及完成相关课程作业,或各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团日活动、主题教育等集体活动。

2、晚自习时间:

每周日、周一、周二、周四19:0020:35

3、晚自习地点:

按照学校安排的固定教室进行晚自习。

4、晚自习范围:

2019级全体学生

二、注意事项

1、各系(院)要认真执行晚自习工作安排,严格管理,保证晚自习质量;

2、各学生组织每周日和周四(除少数学校要求必须安排的值班外或重大活动外)不安排任何活动,不能影响正常晚自习的开展;

3、各系院学生组织开展的学生活动可以在周一至周三进行,并开具相关证明报辅导员处备案。其它不能正常参加晚自习的学生须向辅导员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4、本通知具体要求从11月份开始执行,具体解释权归院团委。

三、检查抽查

1、院学生会学习部将不定期对晚自习进行检查,并每周反馈检查结果。

2、检查结果将作为先进团支部和先进班集体评估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江南(中国)委员会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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