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江南(中国)
三项检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院的学生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效率,规范大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促进大学生养成良好得生活习惯,根据《江南(中国)学生手册》(二○一九年八月修订版)的相关内容,结合之前学生的晨练出勤、宿舍卫生及夜不归宿情况,经学工处研究,决定对我院三项检查情况做如下调整:
一、晨练出勤管理
1. 各系(院)要认真组织晨练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各系(院)以不同形式开展晨练活动,如晨跑、广播操等;
2. 各系(院)负责组织晨练的考勤工作,学工处对每天的晨练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反馈到各系(院);
3. 晨练出勤率的计算以实际出勤的人数为准(病、事假均按未出勤计算),院级公假(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外出参加比赛的、参加院及系晨练检查的学生干部、参与院广播台播音工作的、办理走读及短期在家住宿的以及参加院级组织的相关外出活动的);因先天性疾病、伤残无法参加晨练的;一周以上(不含一周)的病假(需提供医院病假证明)不作为班级基数;
4. 学工处只负责检查通报,将每日晨练出勤率与旷晨练的学生名单反馈至各系(院),各系(院)需将旷晨练的人员进行核实,并录入学工系统进行登记存档。
二、晚归与夜不归宿管理
1. 各系(院)负责学生夜间晚归及夜不归宿的检查和教育工作,要求学生每晚10:00之前必须返回宿舍,按时休息;
2. 学工处将于每晚10:00开始进行抽查,并于当天将抽查结果通报至各系(院),各系(院)需及时进行核实并不在宿舍学生的名单标注晚归或是夜不归宿后录入学工系统存档;
3. 经学校批准后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外出参加比赛的、办理走读及短期在家住宿的以及参加院级组织的相关外出活动的不视作夜不归宿。未办理走读及短期在家住宿的或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均视为夜不归宿;
4. 晚归与夜不归宿的学生均按照我院学生手册相关条款处理,晚归和夜不归宿情况将统一计入当周的夜不归宿率。
三、宿舍卫生检查与标准
1.各系(院)负责教育学生开展宿舍卫生的清洁工作,保持宿舍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学工处将对全院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给各系院;
2.检查时间:
学生二号宿舍楼的检查时间为早晨7:30之前与下午5:30之后,其他宿舍楼均为下午5:30之后;
3.宿舍卫生标准:
做到“三无”(屋内无烟头、地面无杂物、桌面无垃圾)“五不”(不饲养宠物、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私接电源、不张贴不健康内容海报、不贩卖商品)的宿舍为卫生合格宿舍,以上任何一条不合符的将视作卫生不合格宿舍。
四、其他相关事项
1. 关于学生晨练、晚归、夜不归宿及宿舍卫生均按照《江南(中国)学生手册》(二○一九年八月修订版)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 本通知涉及的管理规定自11月3日(周日)开始执行;
3. 涉及学生请假与学生违纪登记的请自行下载我院学工系统APP-掌上九州进行;
4. 本通知相关管理规定与办法的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学工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