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晚自习管理的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规范学生晚自习管理,让学生走出宿舍,走向教室,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我院学生晚自习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现将学生晚自习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晚自习形式:
各学院根据学生专业特点,要求学生利用晚自习对专业课程和相关基础课程进行预习、复习及完成相关课程作业,或各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团日活动、主题教育等集体活动。
2、晚自习时间:
每周日、周一、周二、周四19:00—20:35
3、晚自习地点:
按照学校安排的固定教室进行晚自习。
4、晚自习范围:
2019级全体学生
二、注意事项
1、各系(院)要认真执行晚自习工作安排,严格管理,保证晚自习质量;
2、各学生组织每周日和周四(除少数学校要求必须安排的值班外或重大活动外)不安排任何活动,不能影响正常晚自习的开展;
3、各系院学生组织开展的学生活动可以在周一至周三进行,并开具相关证明报辅导员处备案。其它不能正常参加晚自习的学生须向辅导员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4、本通知具体要求从11月份开始执行,具体解释权归院团委。
三、检查抽查
1、院学生会学习部将不定期对晚自习进行检查,并每周反馈检查结果。
2、检查结果将作为先进团支部和先进班集体评估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江南(中国)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