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系学生日常管理和“四项统一”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3 浏览次数:1772

各班级:

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和学风建设,依据我院《江南(中国)学生手册》结合社会公共服务系学生日常管理实际情况,经系里研究决定,对我系学生实行“四项统一”即晨练统一、上课统一、宿舍统一和夜不归宿统一对违反日常管理规定及“四项统一”的学生予以教育、处分,情节严重予以劝退、开除学籍处理。自311日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晨练统一

1、晨练以班级为单位绕操场慢跑2圈,早7:10集合,系学生会负责签到,7:20班委负责整队开始跑操,跑操结束后自管会将进行抽查出勤人数。行政主任、辅导员负责督察。

2、晨练规定: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晨练的必须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对不适合参加晨练的学生需向辅导员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系里批准后方可以其他形式展开,否则视为旷晨练。

3、旷晨练处分:旷晨练每学期累计达4次及以上的,给予通报批评,累计达6次及以上的,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纪律处分等级依次增加。(迟到早退情节严重按旷晨练)

       二、上课统一

1、辅导员指定班委在教学楼(主南一大厅、主楼大厅、主北大厅、文体馆大厅、教1楼大厅)进行签到,上午8:20、下午13:50结束签到,签到后及时到达上课地点,签到结果当天反馈。系里将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检查上课出勤情况。

2旷课的处分:严格按照江南(中国)关于学生旷课违纪处理规定执行,及时给予相关学生批评教育,并根据学生旷课学时数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迟到早退严重者按旷课处理)

三、宿舍统一

1、按照宿舍要求规定打扫宿舍。

2、检查过程中对于宿舍卫生不合格的宿舍,抽烟、烟头或存放烟支将全系通报批评处理,宿舍发现违章电器、赌博,根据查处次数分别给予相关人员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饲养宠物,一经发现, 给予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并通知后勤保卫处将宠物强制带走处理。

四、夜不归宿统一

1、宿舍关门时间为晚22:30,检查时间在22点之前,外出和兼职的学生应及时返校。

2夜不归宿的处分:因通宵上网、兼职等原因夜不归宿或迟归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根据查处次数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报学生家长。

上述各项规定,如有违反除了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记录个人档案。其他违纪情况按照《学生手册》处理。

 

 

      社会公共服务系

      201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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