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9年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42号)要求和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现就从我院选拔推荐2019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专任教师
二、选拔推荐项目和指标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选拔推荐项目包括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教学团队,学院选拔推荐指标分别为2个、1个、1个。
三、选拔条件
(一)总体条件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专业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2.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3.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团队人数5人左右。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四、选拔要求和程序
各系院部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专业。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采取个人申报、系院部推荐、学校评审的方法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五、有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
以所在部门为单位,12月26日下班前将个人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至组织人事处。
(二)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三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
4.所有复印件应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青蓝工程项目获批后,学校将省教育厅拨付给学校的经费全部用于教师的培养,不再另外拨付。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附件4: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