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及有关单位: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中的常规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依照《江南(中国)职能部门、系(院、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结合《江南(中国)2018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着力解决教学、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定于2018年11月2日至11月25日在全院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杜蜀宾
副组长: 张臻谢明荣张超
成员: 陈自力宋功业张道响刘成波周常立
李静湛晓蕾王艳霞钱荣刘耀福
刘以宁卢经扬 叶平李锦生
二、检查方法
各系(院、部)成立本部门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订检查计划,对本部门的教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教学检查工作要与正常教学结合起来,要通过教学检查促进日常教学工作的规范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要根据检查内容,召开主题班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三、检查内容
1. 2018教学质量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各系院专业规划布局及专业群重构工作;
(2)省、市、院级重点专业建设进展情况;
(3)专业标准建设、核心课程标准建设、核心技能微视频制作完成情况;
(4)第一、二批院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情况;
(5)各类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情况;
(6)校企合作情况(包括企业专家聘任、专任教师进修访学、教科研合作、专业优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等);
(7)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运行情况、分层分类教学等);
(8)各级各类学生技能大赛开展情况;
(9)教科研完成情况(课题申报、论文发表、学术交流等)
请各系(院、部)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建设任务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按以上内容逐一撰写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2.2019届毕业生工作
(1)各系(院)要充分利用“工学云实习管理平台”,加强对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过程监控和管理,同时成立检查小组(必须包括教务处人员),制订好检查计划及日程安排,选取实习学生较为集中的地点,现场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检查安排计划提前报教务处备案),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2)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督查,完善指导记录;
3. 日常教学运行情况检查
主要包括教师教学状况(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有教案讲稿、授课计划表,课堂教学情况,课表执行、调停课情况等)和学生学风状况 (学生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和学习情况等)。
4.教学保障检查
检查各类实验实训室及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设备运行及使用维护、维修情况。
5.开展系列教学评选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另行发通知)
(1)“十三五”重点专业群立项工作
(2)院级第三批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工作
(3)2018年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审工作
(4)本学期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工作
四、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检查形式
1. 深入各班级和实训场所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运行情况。
2. 召开督导、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多方面意见和建议。
3. 参与检查毕业生校外实习情况,了解社会和企业对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要求,为制定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供参考。
五、工作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参加单位 | 负责单位 |
11月1日 | 部署院期中教学 检查工作 | 院检查领导小组,各系院部教学副主任、秘书 | 教务处 |
11 月2日起 | 召开动员会,组织自查 | 各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小组 | 各系院部 |
听课、巡查、专项检查 | 高教所、教务处、学工处 | 高教所教务处学工处 | |
11月15日前 | 督导座谈会 | 院领导、高教所及有关处室 | 高教所 |
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 | 院领导、有关处室,学生代表 | 教务处学工处 | |
学生网上评教 | 全院各班 | 另行发文教务处 | |
教师网上评学 | 全体任课教师 | ||
11月26日前 | 完成2019届毕业生校外实习检查 | 各系院、教务处 | 各系院 |
11月30日前 | 上报相关材料(重点工作自查报告及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 各系院部 | 教务处、高教所 |
六、检查要求
1. 在各系(院、部)主任(院长)的领导下,以系(院、部)为单位进行检查。要认真记录,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按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并在教学例会上向学校汇报。
2. 各教辅部门要对照学校的年度工作要点,检查涉及教学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深入各系(院、部)和学生中,了解教师与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做好服务保障。
3. 各系(院、部)和教辅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通过期中教学检查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教学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提升整体教学质量,为学校内涵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江南(中国)
教务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