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国)经济与管理系关于学生早操、夜不归宿和宿舍安全卫生的违纪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4-11 浏览次数:2473

 

江南(中国)经济与管理系

关于学生早操、夜不归宿和宿舍安全卫生的违纪处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系学生管理和学风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校园,增强学生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建立建全学生行为约束机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江南(中国)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江南(中国)学生宿舍文明安全卫生管理细则》、《江南(中国)学生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管理规定》、《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晨练管理规定》和《江南(中国)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的违纪处理办法

(1)在宿舍存放、使用违章电热器具和炊具(违章使用电热器具和炊具范围,按学校《关于学生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管理规定》的第三条规定认定)的,除没收违章电热器具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再次使用根据使用情况加重处分处理;凡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个人,本学年度内不能评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不能评奖学金,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学生所在宿舍本学期内不能评为文明宿舍。在本宿舍的各级学生干部和室长知情不报的当年不能评优;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班级本学年度内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2)在宿舍饲养宠物,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后勤保卫处将宠物强制带走处理。

(3)学生在宿舍内打麻将、参与赌博或利用扑克牌等进行变相赌博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在校园内打麻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为赌资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的,除没收赌资、赌具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为首或组织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提供赌博场所、赌具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宿舍文明安全卫生检查以院系相结合检查形式开展。对于检查中的优秀宿舍,系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同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学生个人表现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挂钩,宿舍成绩和宿舍同学的各类评选先进挂钩。

二、对于学生无故夜不归宿的处理办法

因通宵上网等原因夜不归宿或迟归的,查处一次通报一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悔再犯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将处理情况向家长通报;对于个别经常夜不归宿的同学,经批评教育和处分仍不改悔者,通知家长带回或予以劝退直至开除学籍。

三、对于学生旷晨练的处理规定

晨练和学生个人评优挂钩,个人晨练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之一。旷晨练者不得参加本条所列先进个人评选,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旷晨练的学生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具体为:一学期中无故旷晨练3次以内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每增加3次,纪律处分等级依次增加,直至留校看甚至劝退处理。

四、对于学生违纪处理的相关要求

(1)对于院系开展的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晨练和夜不归宿的检查,不得以各种理由和接口拒绝正常的各种检查;

(2)对于个别学生有夜不归宿、旷晨练、旷课等一系列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可以在原有处分的基础上加大处罚力度(经认定,予以从重处理);

(3)对于严重影响班级教育教学秩序的,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仍不改悔的,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4)对于学生的处分相关办法按照我院关于学生违纪处理规定执行;

(5)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办法最终解释权经管系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江南(中国)经济与管理系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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