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地,江南(中国)审计12班的学生,2010年入学以来在老师的鞭策下,自觉把发扬雷锋精神作为人生追求,刻苦钻研专业知识,自学非专业的课外知识,先后取得 “优秀团员”、“先进个人”。刘宝地同学始终认为,作为团员必须具有积极的心态,乐观的精神,和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而且胜不骄,败不馁,能发扬团结友爱,关心他人,具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良好的道德习惯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长期的养成过程。从我做起,带动别人。只有这样才不会违背于作为新一代光荣的共青团员的精神。
知识无止境,学习更无止境。作为一名团员,刘宝地要做的就是不断的适应时代的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的去扩充自身的知识储备,以提高自身的修养。在校期间积极我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党的章程,为了在不远的将来能得到党的认可,成为一名真正的中国共产党员,也为了在大学毕业之后能和所有的有志之士一起工作、学习,他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努力学习课堂知识。大一时,光荣的成为了一名中国青年志愿者。期间积极响应院团委的号召,多次组织并参加学习雷锋系列实践活动,深入弘扬学习雷锋精神。
2012年刘宝地同学报了南审专接本班,认真学习各科知识,达到自己为自己定的要求,在担任班长一职,大胆管理,事事模范带头,带领全班第一学期及格率达到100%。生活中,他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把“帮助他人”成为人身最大的幸福和快乐,并身体力行,认真实践,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了学校和团支部组织的一系列学习雷锋的志愿者活动。尊老爱幼自古以来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加强我们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刘宝地同学带头选择去了市里的敬老院看望并照顾那里的孤寡老人和鼓楼区的帮扶支教农民工子女,通过参加活动使大家深刻体会到助人为乐的滋味,原来做志愿者是那么的开心,帮了别人,其实也是在帮自己。“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最小的一颗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地坚持着你生活的岗位? ”,从小到大学习雷锋活动在中华大地上蓬勃开展,雷锋精神历经风雨,历久弥新。
他认为,作为一个积极分子,无论在雷锋活动月还是普通的日子里,都必须要把雷锋精神记于心中。
2013年3月,刘宝地同学在学校7号楼拾到人民币1100元,当时他就想,丢钱的人一定很着急,于是立马下楼告诉7号楼宿管阿姨,如果有人来找钱,请务必告诉她到保卫科去领。告诉宿管阿姨后,他又立马去了保卫科,把钱如数报给了保卫科的老师,最后担心失主因丢钱心急,在7号楼等待一小时左右,看没有人寻找,无奈之下就回宿舍了。经过老师的帮忙在校周刊发布消息,最终找到了失主。刘宝地认为换做是别人也会这么做,他相信每个人踏出一小步,社会将迈出一大步,未来也才更加充满希望与活力。
作为任何一个大学生,要坚持树立良好的道德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戒骄戒躁,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始终保持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不断创新、默默的奉献,力争使自己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努力使自己成为共青团组织的优秀先锋。努力改造自己,让雷锋的精神真正的植入自己的思想,让自己的行动也更加接近雷锋的准则。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