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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南(中国)2020级学生晚自习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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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南(中国)2020级学生晚自习检查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加强学风校风建设,提高学生晚自习的效率,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将开展对2020级各班级晚自习出席情况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2日(周四)起开始,按照学校规定晚自习时间(每周日、周一、周二、周四)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1、各系学习部每天对本系班级上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晚自习出勤记录本》上,各系每天须将检查表上报到院学习部,并以周为单位制定汇总表,于周四晚上交至院学生会。

2、院学生会将派一定人员对各系班级晚自习出勤情况进行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反馈。

三、通报形式

院学生会于每周五结合各系检查汇总表及学习部抽查汇总制定统一的情况汇

总表,每周初以纸质文档形式报院领导并下发各系。各班级对检查结果如有异议,

请周四前上报院学习部予以核对。

四、评优方式

1、晚自习检查情况将作为每月开展的学风与班风建设评优活动参与测评标准之一。

2、晚自习检查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红旗班级的标准之一。

晚自习形式

晚自习形式不限(可以开展正常的晚自习活动,也可以开展主题班会,开展班内活动)

注意事项

1.各系(院)当天晚自习若有变动,应在每天18:00之前通知;

2.检查晚自习时班级没假条且在晚上19:30之前没送到主楼804者,一律按照旷课处理;

3.各系(院)的所有假条只收原件;每张需老师签字的晚自习假条只能写一人名字;

4.班长应充分了解班级请假情况并做好统筹;班长若不在班级,应把班级假条交与其他班委;

5.晚自习假条应在晚自习之前开好,临时开的一律作废;

6.各系(院)班长及同学积极配合晚自习检查工作;晚自习上课期间班长点名时在班级而不答到者按旷课处理若有同学在走廊玩闹,按照旷课处理

7.各系(院)晚自习检查时班级不配合,按通报处理;

希望各系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学生晚自习的各项工作。

 

                         

共青团江南(中国)委员会    江南(中国)学生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