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选课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系(院)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一、选课办法
1.选课系统开放时间:2016年12月8日11:30-12月9日17:00。
2.选课对象:我院2016级全体学生。
3. 选课人数:本次选课人数约为1300人,采用优先制选课方法,根据限选人数先到先选,选满为止。16级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选修一门课程,不能多选,多选课程不计学分。
4. 选课形式和选课地点:选课完全在网上进行,选课地点由学生自由选择可以上网的地点选课。
5.不允许在任课老师处随意添加姓名。没有在网上选课的同学,任课老师将无法登录成绩。
6.凡选修人数不足50人的课程不开课(特殊要求除外),选报该课程的学生可在补退选时改选其他课程。
7. 请学生在第一次选课后,自行上网查询核对选课信息,如有漏选、错选请在补退选时间重新选课。选课名单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8.可选公选课课程见附1;网上选课步骤见附2。
二、选课要求
1. 学生要根据本专业或学科的特点,结合个人兴趣爱好及职业生涯规划慎重选择合适的课程,一旦选修课程确定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2.请勿请他人或代他人选课,因请他(代)人选课而造成的错选、漏选等情况不予重选。
3.学生选课一定要按照学院公布的选课时间网上选课,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选或漏选由学生个人负责。
4.公选课开课前教务处为任课教师提供公选课教学班学生名单。上课、考试均以该名单为依据,其余添加及更改无效。
三、日常教学管理和成绩考核
见《江南(中国)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
请各系组织人员对学生选课进行指导,保证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