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料准备的通知
各系(院):
为做好我院2016年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料准备工作,保证申请资料齐全、合规、有效,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目前对申请资料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申请资料准备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贷款基本条件
经过学校认定的14级、15级、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未办理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且14级、15级学生上学年所学课程补考后无不及格情况者。校本学生取得学籍后方可办理。
二、额度要求
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
三、所需提交资料
(一)申请人提交资料(须统一用A4纸书写或复印)及摆放顺序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申请书须写明如下内容:
(1)抬头称谓写中国工商银行;
(2)借款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说明,字数至少写满10行,至多写满14行;
(3)借款人所申请的明确大小写金额。
2.江苏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另附填写说明,请辅导员按填写说明统一指导填写)
3.借款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同时复印正、反面);
4.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有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照片)
5.见证人一(辅导员)身份证复印件
6.见证人二(系行政主任)身份证复印件
7.学生在校期间所有的成绩单(系里用A4纸打印盖章,大一学生不需要)
8.本人徐州的工商银行有效账户卡号(信用卡除外)复印件
9.户口薄首页及学生本人户籍复印件
10.学生家长承诺书
11.乡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为借款人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证明原件(信纸或A4纸)
12.借款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同时复印正、背面)
13.送达地址确认书
地址填写家庭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手机号码填写本人和父母手机号码
14.查询授权书
(二)系提交资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汇总表电子稿
注意:为保证上报资料的准确性,请各系认真核对电子表中学生各项信息并让学生本人确认无误签字后提交。
四、材料提交时间
1.9月27日前统计好申请贷款人数、领取贷款申请书、江苏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家长承诺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查询授权书。
2.10月31日前将2016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个人提交资料及系提交资料初审后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工商银行要求统一提交。
五、注意事项
1.贷款资格要求。请各系先行审查贷款学生学籍情况,确保校本生取得学籍后才可办理。
2.填写要求。请严格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要求填写。
3.书写要求。所有资料统一用碳素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不许涂改。
4.落款日期为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均可。
请各系按上述要求认真准备,及时上报,确保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如工商银行有新的要求,将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