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14 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两类,凡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均可申报。我校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限报1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限报5项。请各系(院)、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工作,于2021年5月26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或《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表(第十二届)》及成果原件纸质材料一份送至教务处办公室(主楼814),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632634316@qq.com,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后确定推荐成果上报。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14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pdf
2.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相关材料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相关材料.zip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相关材料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相关材料.zip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