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2019] 11号
院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19〕26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就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2019年立项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一)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分别参照本科院校实施“六卓越一拔尖”“双万计划”“四新”建设及高职院校“双高计划”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自定。
(二)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三)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四)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校积极支持,在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五)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重中之重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中之重课题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二)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课题、江苏省教育规划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
三、立项数量
我校申报限额为3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4)一式5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科研处814室,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可在“江苏高等教育网(www.jsgjxh.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
科研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