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19] 3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函》(苏教办科函﹝2019﹞8号)文件精神,我校可申报1个项目。请各系(院)、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19年4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1式5份送至高教所办公室(主楼814),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后确定推荐参评项目上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
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函》(苏教科函﹝2019﹞8号)(含申报书)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函.doc
2.省教育厅关于修订高校科技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苏教规〔2017〕
4号)苏教规〔2017〕4号 省教育厅关于修订高校科技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pdf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