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16] 9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苏社联发【2016】27号)文件精神,请各系(院)、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16年5月17日前将《评奖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成果原件1份(其中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外文成果须附该成果的中文全文翻译及其真实性、准确性的保证说明)、副本1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以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等一式2份,送至高教所办公室(主楼1113),学校将统一组织参评项目上报。
相关文件请登录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gov.cn/社科评奖栏目查看,也可到学院办公群或高教所网站下载。
附件: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doc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