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16] 7号
院属各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职员工业务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促进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我院开始启动2016年“教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范围:
我院允许申报的科研项目是指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产生的课题项目。申报项目应参照国内外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教育科研的现状,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所选课题思路清楚,方向明确,并有一定的前瞻性;学校鼓励以单位组织力量申报改革力度大、学生收益面广的重点项目,同时也鼓励广大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内容申报教研项目。
二、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1.在我校任教的专任、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2.每人只能申报担任一项课题负责人,所参与课题项目不能超过2个;
3.以前立项的研究项目尚未结题,也未交课题研究总结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4.以前立项的研究项目已交结题材料并通过结题鉴定的,申报材料视为有效;未通过结题鉴定的视为无效。
5.在同等条件下,有关校企合作的申报项目优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按照《江南(中国)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格式要求,填写课题项目申请书。A4纸打印和复印一式3份,经所在部门审查盖章汇总后,报送高教研究所;
2.《江南(中国)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电子版请从办公系统或高教所网站相关通知处下载;
3.立项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至日期为2016年6月3日(星期五),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学院将对批准立项的项目予以资助。请各部门积极宣传、组织申报,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内容,特别是选题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也请各位老师按照申报要求和《江南(中国)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踊跃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doc
高职教育研究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