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16] 4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江苏优秀理论成果的通知》(苏宣通﹝2016﹞13号)文件精神,请各系(院)、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申报评审表》纸质材料一份送至高教所办公室(主楼1113),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后确定推荐参评项目上报。
相关文件及附件下载请登录理论之光网站http://www.jsllzg.cn/最新消息栏目,也可到学院办公群或办公系统下载。
附件:附件.doc
1.《关于申报江苏优秀理论成果的通知》(苏宣通﹝2016﹞13号)
2. 江苏优秀理论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