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13〕1号
各部门及下属教研室:
根据2013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今年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设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
2.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资助类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由省厅给予经费资助并立项,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指导项目及自筹经费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由省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及指导项目申请人应是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职称的科研人员申报。
2.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各高校专职辅导员及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任职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人员,由各高校辅导员管理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同意方可申报。
3.承担省教育厅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及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近两年内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同类项目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4.省教育厅文件登录江苏教育网(http://www.ec.js.edu.cn)行政公文栏目查阅。
三、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教研室于3月2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和电子数据各一份)报送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
联系人:韦慧伊,联系电话:0516-83432928,电子信箱gjs32928@163.com。
附件:1.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2.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江南(中国)高职教育研究所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