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13] 3号
各系、教研室:
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申报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文件精神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求范围为全院所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和单位近年来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一般应是院内高质量的优秀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条件
个人或单位提交的优秀教学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教育教学中产生积极影响。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原则上,每项申报项目单位署名不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学校或个人联合申请。
2、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2年12月底。
五、材料报送
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书面文本一式2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
2.《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及所申报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10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请登录江苏教育网(网址:www.ec.js.edu.cn)行政公文栏目查看《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3号),并下载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2013年3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到高职教育研究所韦慧伊老师处。电话0516-83432928 Email:gjs32928@163.com
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推荐的成果名称,再按教育厅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教务处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