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高〔2012〕5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制度,加快推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增强职业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将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按照实施方案所确定的试点内容、试点范围、项目推荐及材料报送要求,根据每个市限选1-2类试点项目的原则,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院校申报相关项目。
二、各市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工作,重点审核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人才培养方案的系统性与科学性、保障措施等内容,从严掌握,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三、各市教育主管部门应结合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和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要求,为试点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条件,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四、各市须填写《2012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与各项目申报材料一起,于3月15日前,一式五份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文件一份。
联系人:高等教育处 经贵宝,联系电话:025-83335156,电子邮箱:jsgaozhi@126.com;
职业教育处 马万全,联系电话:025-83335665,电子邮箱:mawq@ec.js.edu.cn。
附件:1.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2.2012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汇总表(样式).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