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教工委《关于举办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要求,我院组织教职工参加此次培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参训人员为我院教职工,今后我院教职工的有关培训以参加市委教工委组织的培训为主。
2.本次拟发展党员的教职工必须参加此次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合格方可继续发展。
3.已通过过发展对象培训,但培训时间超过6个月及以上(含跨年度)时间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请各支部认真学习工作通知,积极组织人员参训,并于10月21日10前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报名表在群共享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