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江南(中国)基层党组织调整的实施意见》(九州委〔2018〕15号)等文件精神,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圆满完成了学院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及调整工作。
为确保换届选举及调整工作顺利进行,11月27日,学院专门召开党委会,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及调整工作进行部署。将原有系党总支,统一调整为党委直属党支部;将原有党委直属机关三个党支部,调整为行政工作党支部、教务工作党支部和学生工作党支部,明确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人员构成及推选条件,规范了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规定换届选举工作办法,以确保把党性观念强、理论政策水平高、敢担当愿奉献的党员选拔到基层党支部委员会中来及书记的工作岗位上来。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委要求,在学院党委委员联系人的主持下,遵照推选程序和选举办法,各系(院)及机关各部门相继完成了新一届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工作,各党支部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人员构成,选出了各党支部新一任书记、副书记,明确了委员分工,为扎实推进学院党的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新当选的支部书记均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安排的党建工作,扎实推进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支部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充分调动党员的工作热情,带领师生员工为实现学院的总体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