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总)支部:
为了更好地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积极分子组织发展材料的转出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放入正式党员档案中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积极分子登记表 3.思想汇报
4.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材料 5.自传 6.外调材料
7.入党志愿书 8.预备党员考察表 9.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和党内奖惩等材料。
其他发展材料由毕业生党员所在系党组织妥善保管。
二、放入预备党员档案中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积极分子登记表 3.思想汇报
4.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材料 5.自传 6.外调材料、
7.入党志愿书 8.预备党员考察表、
9.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材料。
三、放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积极分子登记表 3.思想汇报
4.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材料。
四、所有写过入党申请书但未被发展的毕业生,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都应装入其人事档案档案中,以便新单位继续培养、考察。
五、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有关材料,应放入本人档案。
六、本年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由所在的党支部整理好,交学院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并统一办理材料转出相关手续(档案自带的要由本人填写申请表)。
各系党(总)支部把材料放进档案时,需认真检查入党志愿书的各项是否已全部填好。如是否签名盖章;年、月、日是否漏填;审批授予权的章是否已盖等。对其他材料也要认真核对是否齐全。
请各系党(总)支部高度重视,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中共江南(中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