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起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党员管理的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提高党员素质,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民主评议党员应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党员标准,摆事实讲道理,不搞上纲上线。
2.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平等的原则。无论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在民主评议中一视同仁。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师生,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1.调查摸底,掌握党员队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确定评议的重点,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进行教育和发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文件,对党员进行党性观念教育,明确要求,增强党员参加评议的意识。
3.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明确评议内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做好自查总结。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由党员认格,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
5.组织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6.通过民主评议,对优秀党员给予表扬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2.党支部每两年要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组织考察要形成定格意见,并同本人见面。组织处理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有关党员要有升格措施或整改规划。
6.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总结和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中共江南(中国)委员会
201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