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国)
关于做好2016年9月—12月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从2017年起,学院预算编制从当前的按学年编制改为按年度编制。上一个预算年度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为做好预算编制方案转变的衔接工作,需要编制好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预算。根据学院预算编制工作的安排,按照《江南(中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根据学院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学院将逐步开展二级管理与核算。本次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既要考虑学院2016年9月—12月重点推进工作的项目经费及必保经费,还要对二级管理进行思考,与2017年度预算编制进行有效衔接。
二、编制原则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本着以教学为中心,紧紧围绕学院重点工作,完成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预算编制工作。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既要考虑学院事业的发展和建设的需要,也要考虑到学院财力的可能。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算经费在保证基本运转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教学工作、师生基本生活条件、教职工薪酬等刚性支出需要,重点保障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学院确定的重点项目的需要。
(三)厉行节约、注重绩效。预算经费编报要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和各项消耗性支出。
三、编制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院经费预算工作是学院改革发展、事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重要一环,各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预算编制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
(二)广泛宣传、充分论证。各单位应从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算项目及经费额度。同时编制预算要广泛充分听取单位内意见,要在单位内充分讨论。对重大项目安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还应经过严格论证。
(三)优质高效、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按照学院统一的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避免漏项、缺项,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效衔接,努力缩小预决算差异。
四、预算范围、分工及内容
(一)预算范围:本学年预算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包括总预算、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二)预算分工及内容:
1.总预算。在学院董事会领导下,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编制。
2.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由院属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负责编制,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进行汇总。各部门应结合经费支出的时间节点重点编制2016年9月—12月期间正常的支出预算;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应该先行完善立项审批手续。支出预算按照行政经费支出、设备基建维修经费支出两种支出类型分别编制。
3.因学院正在推进新校区的建设,同时2016年新生报到人数尚未确定,各项预算编制仍按照从紧编制的原则。能维持基本运转的项目,不宜再投入相关项目预算;不宜搬迁的建设项目也应暂缓编制列支;有些大型建设项目应与新校区建设规划统筹考虑。
4.部分预算科目和费用的编制进行调整:(1)对于各单位正常的办公经费,如办公费、差旅费等由各单位自行编制,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进行汇总;(2)与师资建设费用相关的培训费、差旅费、会务费等,由组织人事处在师资培训项目中统一编制。
5.各项师资队伍专项建设费用由组织人事处进行编制;合作办学支出经费的预算由分管部门负责编制。
6. 对于跨预算期实施的项目,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编制预算。项目预算与执行进度和结余挂钩,对于上学年执行进度较慢的,2016年9月—12月份的项目预算酌情减少安排,单独列支。
(1)对于当前已经实施的预算内项目,预计在9月1日以后付款或者支出的款项,应该在本次预算编制中重新列出并标记。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进行统稿。
(2)对于专项经费建议跨预算期结转的费用,各部门在编制时应当列出并标记。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进行统稿。
五、预算标准
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参考上年同期的实际发生额,在原支出项目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新增支出项目。申报预算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同期实际发生额。
六、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27日前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稿及电子稿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七、其他
学院将根据新生报到情况和二级管理与核算工作推进情况,对学院预算编制工作适时进行调整。请各单位根据学院统一工作要求遵照执行。
附件:
1. 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经费支出预算表
2. 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基建及设备购置预算表
江南(中国)
2016年6月17日
江南(中国)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