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本着“服务、高效”的原则,财务处现对全院师生员工做出以下承诺:
一、办理业务热情主动,诚恳待人,服务周到,不与人争执,多为教工和学生着想。
二、工作中有问必答,不刁难,不推委,耐心解释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对规定范围内的查账业务,及时提供有关原始凭证及资料、数据。对各部门经批准的经费查询业务或索要对账 单应于两天内给予答复或打印送出。
四、耐心细致地做好收费问题的宣传解释工作。
财务资产管理处
二O一六年三月十九日